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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维修家电时间过长可提出更换

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后,在商品“三包”期内符合换新条件时,往往都是售后给予更换,并非销售商换新商品。针对该现象,指挥中心相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在换货时,发票要加盖更换章,并索要新三包凭证或在其背面加盖更换章。三包期内家电坏了能换新产品吗,维修时间过长是不是可以提出换新产品的要求?昨日,石家庄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针对近期消费者反映较多的家电更换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三包”期内涉及商品换新时,要注意“换货时发票要加盖更换章”等四大问题。在《部分商品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这是消费者最容易忽视的问题,如果消费者不注意备注和索要有效证明,则无法证实商品已被更换,也不能享受重新计算的三包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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