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971今日阅读:152今日分享:13

再婚要过四道“坎”

生活中,老年人再婚需求越来越大,再婚幸福家庭也越来越多,但事实上,老人再婚很难。究竟难在何处?一些老龄工作者和许多独身老人说出了种种原因,也列举了不少例子,总的来说,老年人再婚需过四道“坎”。
步骤/方法
1

感情   有人说:年轻人找情,中年人找家,老年人找伴。但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老年人再婚也不例外。幸福老伴,应该是一种高尚精神支撑下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讲条件,不计报酬,是在灿烂夕照背景下,演出的一场不存在谁占便宜谁吃亏、忠诚不二的白头到老的动人话剧。但实际生活中,有的独身老人再婚动机不纯,恋爱婚姻容易“短平快”。短,就是认识时间短;平,就是感情平谈;快,就是离婚快。如果双方缺乏相互了解,缺乏感情的培养,再婚后就容易分手。1994年,相差12岁的冯亦代与黄宗英喜结良缘。黄宗英在谈到再婚时说:“正因为我们对各自的过去都很清楚,所以我们彼此都深深地理解和信任对方。”   用情专一,才会培养起日久弥深的感情。原邮政局的一位退休女同志经人介绍,与一位在外地当领导回常度晚年的男同志相识。女方子女成家后在外单过,她有宽敞的住房,较稳定的退休金,人也苗条漂亮,男方十分满意。但他喜欢跳舞,与一些女人来往过密。她亲眼看到他从单身女人家中走出,虽不能肯定他们是否过份亲昵,但因为放心不下,最后她不得不选择分手。

2

财产   单身老年人想找个伴,但往往遭到子女的反对。据巾帼婚介所的同志介绍,现有子女反对老年人再婚的越来越少了,不少子女亲自来或领着父母来征婚的越来越多了。但是,仍有一些子女顾及面子问题,更多的是怕老人再婚后财产流失,因而对老人再婚以种种“理由”百般阻挠。我国《宪法》和《物权法》都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财产权,财产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人类的各种爱中,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最无私的,很多父母倾其所有去帮助子女,而子女总觉得天经地义,认为父母的财产就是自己的,长期吃住在父母家,并千方百计将父母名下的房子、贵重物品变为自己所有。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并妥善协商财产归属问题成为老年人再婚不容忽视的问题。

4

适应   婚姻是将不同性格、不同家庭背景、不同生活环境、不同教育程度下的两个不同的人组合在一起。年轻人像一张白纸,接受新生事物快,激情燃烧,容易给婚姻绘上色彩斑斓的画图。老年人在世上生活了几十年,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思维模式,养成了一成不变的生活习惯。再婚老伴进入他(她)的生活,一时难以适应,尤其是对对方一些不良习惯和嗜好,难以容忍,这也是造成再婚难以成功难以长久的重要原因。   年已八旬的凌老师,生活十分俭朴。一次他和相识不久的伴侣在小摊吃汤圆。他将人家碗里剩下的两颗汤圆用塑料袋带回家,她十分不理解。他常常捡破烂放在家里,有时从垃圾箱里捡回旧报纸堆在家里,她十分看不惯。他装了满口假牙,晚上要摘下来泡在水里,她看到无牙的嘴有点恐惧,她要他戴上睡觉,他不愿意。于是,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改变不了谁,只能说再见。

注意事项

亲情、爱情、友情。经历过一场灾难的人们更加懂得珍惜眼前的幸福。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