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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的撰写

教学目标的撰写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具有准确性,二是具有可检测性。教学目标的编写一般是采用美国心理学家马杰的方法来叙写。其核心是行为、条件、标准三要素模式。在教育实践中又衍生出四要素模式:即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表现程度(学习水平)。教学目标的构成要素:第一,行为主体——目标陈述必须从学生角度出发,即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学生。如:使学生记住、掌握……;教会学生…技能;培养学生…能力。通过学习,能说出……;通过学习,能理解……;通过学习,能分析归纳……;通过学习,将形成……。第二,行为动词——用来描述学生应该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要注意因学习水平不同表述也不同。作为评价的依据,应是明确的,可操作的。第三,行为条件——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成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对条件的表述有四种类型:是否允许使用辅助手段;提供信息或提示;时间限制;完成行为的情景。第四,表现程度(学习水平)——学生通过学习后所产生的最低表现水平或学习水平。课程目标的表现程度主要是结果性目标和体验性目标。这四个要素中,行为主体和行为条件在书面上可以省略,在行为动词和表现程度(学习水平)不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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