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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债权转让

1、何为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2、债权转让是否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表明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法定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说明: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的出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3、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规定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即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自此,受让人取代了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债务人自得到债权转让的通知起,向新确认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履行偿债义务。4、原借贷合同中的抵押担保是否随债权转让一同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抵押债权为担保主债权而存在,其随主债权的转让而一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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