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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是哪年成立的哪年结束的

人民公社成立于1958年7月1日,1983年10月12日取消。是一级政府机构,是县的下级村的上级,是和县属局平级的一个基层政府机构,公社设书记,社长以及武装部,公安,税务所,粮站等县派出机构。人民公社的特点人民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基层单位。管理生产建设,粮食,贸易,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民事纠纷等项工作,既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又是政权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对人民公社的生产管理,产品交换,收益分配,社员家庭副业以及社员生活的组织和安排方面,也作了很大的调整。对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起了一定的作用。促进了中国农村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联合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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