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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8)80号文怎样扣除举例?

该文是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何扣除的政策。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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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8)80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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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器

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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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理解政策       原文是: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意思是:前期进行了留抵退税,后期需要缴纳增值税时,在缴纳了增值税后,计算附加税的计算依据时,可以从实缴的增值税额里扣除已经扣除退还的的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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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例      假定:A公司2021年8月申请7月份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50万元后,留抵的进项税额为0元,假定8月无任何业务,收到的留抵退税款,则8月份需做进项转出50万元,转出后留抵的进项为0元。       9月销售产生销项税额50万元,无任何进项,则应该缴纳50万元增值税,并缴纳附加。       本来:企业7月不申请留抵退税,则在9月进项和销项一抵消,无需缴纳任何税费,现在结果需要多交附加(7月退了50万,9月交了50万增值税,还要多交附加的话,相当于国家收了利息?)        因此:如果无财税(2018)80号文规定,相当于企业多缴了附加。        财税(2018)80号文,就是允许你在9月份应缴纳50万元增值税后,缴纳附加后,可以从中扣除7月退还的留抵税额,50-50=0,则不需缴纳附加,和不申请留抵退税的情形一致,国家没有利息?       具体用于理解的过程,可以参考图片的计算。

注意事项

后期一定注意扣除,避免多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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