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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头3个月要避免哪些药

怀孕头3个月是胎儿重要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首先发育的是头尾部分及体节(骨骼肌肉和前身);30天发生感官和肢芽,初步建立胚胎血液循环;60天肢芽伸长,颜面形成,心、肝、消化管和生殖器形成和发育。在此期间药物极易造成婴儿先天缺陷。为此,在怀孕早期随意使用药物是危险的。
怀孕前期应注意使用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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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全避免使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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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激素(如睾酮类药物)、雌激素、已烯雌酚、口服避孕药、孕酮,这些药物可使女胎儿男性化,男胎儿发育不良或死产、早产和腭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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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仙碱、环磷酰胺等可使染色体断裂,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含有此类成分的药如用于痛风性关节炎的秋水仙碱片及部分抗肿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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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素类块酱药物可致胎儿骨及牙釉质发育不全,表现为身体发育缓慢以及“四环素牙”;促进蛋白合成药物及烟碱(包括吸烟)对胎儿也有致畸作用。仅在孕妇必需时才能使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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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丙胺类、抗癌药物、口服抗凝药、巴比妥酸盐类、卡马西平、氯霉素、氯喹、多粘菌素E、可的松类药物、氟哌啶醇、卡那霉素、甲硝哒唑、萘啶酸、去甲阿密替林、苯妥因、扑癫酮、丙基硫氧嘧啶、奎尼丁、利血平、链霉素、噻嗪类利尿药、氨砜噻吨、万古霉素、紫霉素等。以上药物对胎儿有潜在损害,除此则应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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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胎儿可能产生损久哄害的药物制酸药(如部分胃药)、阿司匹林(日常作为退烧药)、苯氧苯丙酸、速尿(高血压的常用药)、庆大霉素、消炎镇痛药、铁、锂、烟酰胺、口服降血糖药、磺胺甲基异恶唑、弱安定类药、甲氧苄氨嘧啶边帮盯、大剂量维生素C和大剂量维生素D等。这些药物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使用。

注意事项

若当母体有病必须用药时,可选用通常认为无致畸作用的老药,由于对新药致畸性尚未充分了解,一般应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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