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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哪些行为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这是很多人都很关心的问题。我们很多人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都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挪用了本单位的资金来应急。这其中,有些行为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需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分辨哪些行为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对于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会有很大的帮助。 重庆刑事律师网是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发起创立的,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作为重庆首家也是唯一一家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创立十几年来,先后承办了重庆乃至全国各地上千起刑事案例的辩护,对挪用资金罪等刑事案件的辩护有着十分丰富的经验。在这里,重庆刑事律师网与您一起分享如何区分哪些行为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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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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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刑事律师网挪用资金罪专题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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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营利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所实施的合法的一切经营活动。例如,以挪用的资金作为资本,从事经商、生产、入股分红、存入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得利等。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所指的营利活动不包括非法活动。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限制较为宽松,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行为人营利的目的是否达到,均不要求。即所谓“营利活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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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谓“非法活动”,是包括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有非法经营、赌博、走私、嫖娼、行贿等。此种形式的挪用原则上对期限、数额均无限制。

注意事项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末经客户的委托,买卖、挪用、出借客户帐户上的证券或者将客户的证券用于质押的,或者挪用客户帐户上的资金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责任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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