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范围 本技各类电梯的包装材料、包装要求、试验方法、随机技术文件、包装箱面标志。 2 包装前的准备工作 2.1 电梯各部件在包装前应清理干净,并检查其防锈面是否完好,油纸应得紧贴在防锈面上。 2.2 包装前应除去部件各部分积存的油、水等液体。 2.3 部件的所有运动部分,必须调整到使机器或组件有最小的轮壳尺寸处,并加以固定,防止在运输中造成损伤和使油封破坏。 2.4 装于箱内的零部件应有注明该件的代号、名称、数量等标签。 3 包装材料 3.1 木材采用落叶松、马尾松、白松、杉木以及强度与这些树种相当或大一些的其他树种。 3.2 滑木、枕木含水率不得大于25%,板材等其他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20%。 3.3 滑木、枕木、框架应选用二或三等木材;支撑、壁板、顶板、底板应取用三等或四等木材,木材等级按GB155-59《木材缺陷》执行。 3.4 当四壁板采用代用材料时,应用压板或钢带压紧钉牢。 4 包装要求 4.1 包装箱的外部尺寸和重量应符合铁路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4.2 箱内零件与箱顶及四周内壁的距离不应小于30mm。
4.3 顶盖板一般采用满板,如果用木板拼接,拼缝间隙应小于10mm,须平、直、齐、厚度一致。箱顶应衬包二层石油沥青纸或塑料薄膜,其搭接宽度不小于60mm。防水材料面积要大于顶面积,使其四周伸出部分不小于100mm,然后用压板将其钉在壁板或框架上。 4.4 曳引机、控制屏在封箱前须用规定的塑料罩套好。 4.5 凡装电器喷漆的零部件,其顶、底部均须钉薄膜塑料。 4.6 超过250kg的零部件都应用螺栓固定在箱子的底座上,固定部件用的螺栓,如果通过滑木,则滑木底下的螺栓和垫圈应沉入孔内,以免妨碍搬运。 4.7 当机器或零、部件不能直接固定在箱子的底座上,应用方木支撑,然后用木板,螺栓固定在箱底上。 4.8 零、部件装箱时,重心应靠中靠下,凡重心偏高者应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 4.9 附件箱应坚固在包装箱内的空缝处,其与零、部件接触处应隔开。 4.10 包装箱装箱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4.10.1 侧、端壁框架合缝处一般不应离缝。 4.10.2 钢钉不能中途弯曲和尖露出外面。 4.10.3 起运包铁位置应正确,坚固包铁应整齐、牢固。 4.10.4 箱面标志应正确、整齐、清晰、耐久。 5 试验方法 5.1 凡新设计的包装箱、包装材料或包装箱结构有较大改变时,必须进行起吊试验。试验时按设计的起吊位置起吊,吊绳与箱顶面在横
面内的水平夹角为50o-60o。在正常起吊速度下,至少起吊三次,起吊时,箱体无明显变形为合格。 6 随机技术文件 6.1 随机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a)随机文件目录; b)装箱发货清单; c)产品出厂合格证; d)电梯井道布置图; e)电梯主要部件现场安装示意图(或简图); f)电梯电气原理图及代号说明; g)整梯、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 h)安装调试说明书; i)使用维护说明书; j)备品备件清单。 6.2 随机技术文件应用塑料袋封装,放在附件箱中,并标出“技术文件在此箱”字样,该包装箱外也标出“技术文件在此箱”字样。 7 包装箱箱面标志 7.1 包装箱箱面标志符合GB191-85《包装储运图象标志》和GB6388-86《运输包装收发货示志》。 7.2 包装箱箱面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必要时可根据具体增添其它标志。 7.2.1 产品型号及名称。 7.2.2 出厂编号及箱号。 7.2.3 体积(长×宽×高),单位:厘米。 7.2.4 净重与毛重,单位:公斤。 7.2.5 到站(港)及收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