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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盖章无效的情形

在实施金三税以后,税局对发票征管越来越严格的大环境下,企业对外来发票的审核也越来越谨慎,毕竟哪家企业都不愿意因为发票出问题而被税局盯上,为了给大家规避风险,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列出以下几种,发票盖了章也无效的情况,希望大家牢记在心,不要犯不必要的错误!
工具/原料
1

电脑

2

发票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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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形:重复补盖发票章重叠。盖的发票章不够清晰,补盖的印章与原来盖的章重叠,导致增值税发票上的其他内容模糊不清。如图;这种就是错误的,需退回重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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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形:盖章非发票章,盖章为公章或财务章等。收到盖有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无效。发票只允许盖发票专用章。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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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情形:盖有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加盖其他章无效,发票只允许盖发票专用章,再加盖其他印章的一律无效且不可作为报销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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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情形:纳税人更名后仍使用更名前的发票专用章盖章的发票。此类发票无效,按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所以开发票的企业名称需要和发票章的保持一致,千万要记得更名后及时刻制新的发票专用章,同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发票专用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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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种情形:发票未盖章的发票无效。此类发票视为无效发票,没有印章,无法产生法律效益。发票退回补盖发票。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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