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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号文件背景

会议要求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稳中求进”,把“稳、准、控”作为财政和投资政策的三大目标,显示了新一届领导机构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思路。在新型城镇化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明确城镇化应是“有效率的城镇化,以效率换效益,必须减少效率低下的工程”,会议指出“要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又不会造成重复建设的基础设施领域加大公共投资力度。”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资金不足,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然而,从2012年我国经济形势来看,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国内税收收入和地方土地出让收入出现明显下降,2013年财政政策的发挥空间相对有限,地方债务问题以及由此引出的区域性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可能成为我国未来经济运行中的重要不确定因素,遏制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规模,避免影子银行的不规范运作,显得刻不容缓。同时,从2010年国务院19号文的实施效果来看,虽然大部分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按照市场化行为规范运行,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2012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稳增长”的背景及19号文政策的模糊性和漏洞,使得融资平台违法违规融资的行为也有所抬头。各地主要承担基建任务的地方融资平台纷纷发债或通过信托融资以解资金之渴,发债规模和信托融资规模急剧膨胀,在这个过程中,大量出现了类似重庆、山东、江苏等地方政府明显的非法集资群体性事件,也出现过诸如北方某违规利用林业资产对平台进行注资、某中部地区城市违规利用政府行政性资产,如办公楼进行注资的现象。倘若这些违规运作的行为不加以及时制止, 2013年各地必将借助新一届中央政府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政策东风”,将扩张投资演绎得更为疯狂。重要性质为体现今年中央提出的“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的政策精神,强化和细化国务院19号系列文件的落地实施,在各级政府制定2013年度财年预算的关键时点之际,463号文的出台显得尤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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