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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分析司考试题系列10

参加过司法资格考试的考生都知道,历届的司法资格考题对每个考生来说,必须掌握和了解。光知道答案不行,必须学会如何对试题进行全方面的分析,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现将司法资格考题解题心得编辑如下,供广大考生学习和交流。
工具/原料

电脑,书籍

方法/步骤
1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向银行分别出具担保函:“不按时偿还1,000万元本息时,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对银行的保证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3

表述二:属于连带之债。现分析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第一款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分别向债权人提供保证,但是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因此,应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人。该表述正确。

4

表述三:属于按份之债。现分析如下: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一方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对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非按份责任。因此,该表述错误。

5

表述四:.属于多数人之债。现分析如下: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至少有一方为2人或2人以上的债。很显然,丙公司、丁公司对乙银行的债是两个独立的债,谈不上属于多数人之债。该表述错误。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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