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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和判官的区别

区别在于:判官是阴间官名。而城隍是道教中守护城池之神。判官长相凶神恶煞,但绝大部分都心地善良、正直,职责是判处人的轮回生死,对坏人进行惩罚,对好人进行奖励。判官写照:君貌狰狞,君心公正;青林黑塞,唯君所命。判官位于酆都(阴曹地府)天子殿中,负责审判来到冥府的幽魂。阎罗王殿里文武四大判官分属赏善司、罚恶司、阴律司、查察司。现在有人把阴律司视为催命判官崔畔,是把原来在阴阳界的崔畔搬到这里来了,最著名的四大判官为:赏善司魏征、罚恶司钟馗、察查司陆之道、阴律司崔钰。城隍,道教中守护城池之神。城隍信仰在南北朝时期兴起,至明清时期,渐由守护神演变成与人间政府所派遣的“阳官”对应的“阴官”,专责这一地区的大小阴间事务。各地的城隍由不同的人出任,甚至是由当地的老百姓自行选出,选择的标准是殉国而死的忠烈之士,或是正直聪明的历史人物。城隍下辖有文武判官、各司大神、甘柳将军、范谢将军、牛马将军、日夜游神、枷锁将军等神。其中城隍的僚佐为各司,而各司依各庙配置,并不相同,有三司(如阴阳司、速报司、纠察司)、六司甚至到廿四司或卅六司之说,且各司名号也不尽相同,大部分以阴阳司为诸司之首。阴阳司是城隍爷的第一辅吏,协调诸司,监察诸案后,方陈报于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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