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孕期多数孕妇有轻度恶心、呕吐等症状,不需要治疗。至12~16孕周即逐渐消失。但有少数孕妇呕吐频繁,饮食不进,甚至发生严重病情,这就是妊娠剧吐症,该怎么办呢?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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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40天左右出现厌食、反复恶心呕吐,有时不食也吐,同时伴有尿少、便秘、乏力、头晕等症状。病程短者,一般不需要怎样处理即可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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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呕吐病程较长者,而且呕吐严重,有明显的脱水及体重下降,皮肤与粘膜干燥,舌苔厚腻,脉细而速者,这是严重呕吐引起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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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严重症状者应该及时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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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后禁食,每天输入1500~3000ml营养液,后根据病程加减营养液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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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呕吐剧烈者,静脉点滴镇静止吐药,如鲁米那、维生素B6等镇静止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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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禁食和用药治疗后病程好转后,可进少量流质或半流质饮食,以少食多餐为宜,可以起坐后适量到室外活动。如果病程治疗无效者,肝肾功能及酸中毒不能纠正,且出现高热、黄疸等症状,应该考虑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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