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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违章明年怎么处理

按照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执行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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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分项目由原来的38项增至52项,很多项还提高了扣分标准,可目前还有很多司机不知12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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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23号令规定,当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驾驶证状态即进入注销状态,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参加科目一(理论)的考试,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在原有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参加学习和理论考试外,还需加考路考,以加大对屡次违法的惩处力度,并重新考量其驾驶技能是否过关。公安交警在工作中发现机动车驾驶员记分分值已满12分的,将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待考试合格后及时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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