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763今日阅读:3今日分享:40

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资质审批程序

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审批程序(审核类)    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总时限不包括上级审批时间)   一、办理科室:区市政管委公用事业管理科   二、受理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申请建站报告、《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申报表》;   2.工程所需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以前曾批准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土地所有方建设燃气项目,需提供建设方与土地所有方签定的有关协议;   3.拟建工程项目的说明和草拟方案;   4.加气站平面布置图;   5.与车用气配送中心签订的供气协议。   三、审核及上报时限:14个工作日   四、告知和备案时限:1个工作日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