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相关
外交部负责颁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并办理上述因公护照的各类手续。自2002年5月1日新版外交护照启用后,外交护照统一由外交部签发。经外交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颁发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并办理上述因公护照的各类手续。新版外交护照启用后,外交护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向外交部领事司申办。目前,包括外交部全国共有60家因公护照的颁发机关。 经公安部授权,各地方公安机关负责颁发普通护照,并办理普通护照的各类手续。
外交护照主要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上官员、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公务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下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
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颁发给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颁发给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普通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期满后换发新照。香港特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澳门特区护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8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相片尺寸:小二寸(48mm×33mm),头部宽度为21mm~24mm,头部长度为28mm~33mm。
相片背景:相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背景颜色以白色和淡蓝色为佳,请勿使用红色、褐色、黑色等深色。其它要求:相片必须显示头部的正面,并且不能佩戴帽饰;请勿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夹照片,以免相片受损。注意:相片经扫描后会直接打印在护照上,若您递交的照片不合格,将无法制照,并将导致退还您的护照申请。
非专业,有需要咨询专业人士。只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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