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自愿协商离婚,有两种方法,一个是去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另一个是去当地法院办理。
方法/步骤
1
民政局办理——1、要携带离婚证,身份证,证件照(有些地区是到民政局统一拍摄,男女单独拍摄)。2、提前对财产分配、外债偿还、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一致,最好自带清单。3、民政部门出具离婚证。
2
法院办理——1、由一方作为原告,携带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到法院立案。2、立案后双方到法院,对财产分配、外债偿还、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一致,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
3
无论哪种方法,完成后还需持离婚证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双方及子女户口分户迁移手续。
注意事项
1
不得隐瞒财产,转移财产,规避债务。善待未成年子女。
2
牵手不易,万望三思。缘分若尽,互道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