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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与纪检会商沟通机制

合肥市地税局积极探索创新,制定出台了《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党风廉政建设会商沟通实施办法》,这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一项具体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对于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落实“两个责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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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党风廉政建设会商沟通。是指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交流、会商、协调的一种方法,是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在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处置上做到思想统一,确保决策不出现偏差的重要举措。

2

会商沟通工作的指导思想。通过会商沟通,更好地履行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组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会商沟通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依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原则。

3

会商沟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定期会商沟通,每季度开展一次,主要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及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会商沟通。不定期会商沟通,主要就日常性、阶段性、一次性工作等进行会商沟通。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按照各自发起的会商沟通内容进行会商沟通。会商沟通过程中,市局监察室应派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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