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补、供暖补、房补、伙食费、预提工资及医疗补助税前扣除问题,具体是怎么执行的呢,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分享一下:
工具/原料
职工民生,基本生活,其他素材等;
方法/步骤
1
首先,企业预提的职工奖金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允许在汇算清缴年度税前扣除,否则预提的职工奖金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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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企业随同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交通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若单独发放的,则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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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企业随同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住房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若单独发放的,则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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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企业随同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取暖费,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若单独发放的,则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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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子公司员工不属于“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母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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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企业为员工报销伙食费用,可作为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限额内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一是要有合规票据,二是企业报销伙食费用要有标准,并且要符合常理;
注意事项
1
大病医疗保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
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若属于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则可以税前扣除,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3
企业报销以前年度员工医疗费应在追补至医疗费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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