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一张照片:于6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毫米x51毫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详情请见照片要求。请用透明胶带将您的照片贴在护照封面上。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人民币(自2010年6月4日起执行)。请将收据用胶水或胶条粘贴在确认页的下半页上。
能够说明您为何一定会返回中国的证据: 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对您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返回中国。由于个人情况的不同,申请人应出示的证据也各不相同。下列文件可以帮助签证官评估您是否有意返回中国:户口本、身份证、雇佣证明、能客观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资单、上有正常规律的存取记录的存折等。
邀请信: 如果您受邀访问美国的某位居民,那么提供下列信息将对您的申请有所帮助:邀请人信息、访美目的、事先安排的旅行时刻表。如果您只是单纯赴美旅游,那么您无需出示邀请信。
资金证明: 证明您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个期间的费用,例如能客观反映您每月收入的工资单、上有正常规律的存取记录的存折等。(注意:请不要出示银行存款证明单。存款证明单对签证申请没有帮助。)
如果您赴美进行商务活动: 请考虑携带下列信息前来面谈:您将访问哪里、会见哪些人员、会见过程中将讨论哪些内容以及您打算在美国购买哪些产品。下列文件可能会对申请有一定帮助:美国合作方出具的详细邀请信,说明申请人的访美目的;与美国合作方签订的合同或其它协议;将赴美检测或购买的机器、软件或其它设备的相关信息,如产品宣传手册或产品目录等。
您有一个去美国的有效并合法的理由。
您要有能力去执行您表述的前往美国的任何目的。
您的现状,不管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外国,是稳定的并有足够的吸引力让您在结束访美行程后返回。
你的访问将有一个明确且暂时的时间段。
你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在美国的费用。
因应美国驻华使馆签证政策的变化,今后公众选择中信银行赴美签证代传递业务时签证申请地应选择“广州”,该行提醒公众注意这一变化。
除签证申请地应选择广州之外,申请人相比以前还要多填写一个《EMS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该详情单用于护照寄回,申请人在填写后留存客户联,可以通过EMS详情单号查询护照邮递情况。
出国人员尤其是留学人员,申请人递交的所有签证材料除护照、DS-160表、照片、签证费收据外,其他所有材料均需递交复印件,使馆仅退回护照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