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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狼》第二则中表现狼凶残、贪婪的句子

凶残的句子:狼不敢前,眈眈相向。意思是: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眼朝着屠户。出自:蒲松龄[清代]《狼三则》第二则。原句: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jiǒng),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shàn)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dān)眈相向。释义:屠户感到害怕,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从。屠户再次扔骨头,较晚得到骨头的狼停住了,之前获得骨头的狼又跟上来了。骨头已经没有了,可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屠户感到处境危急,担心前面后面受到狼攻击。他往旁边看了看发现田野中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里面,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眼朝着屠户。扩展资料:创作背景《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汉族。蒲松龄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补博士弟子员。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主要是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2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蒲松龄的妻子刘氏非常贤惠,蒲松龄外出给人当家庭教师的时候,他妻子在家里上养老,下育小,住在荒凉的农场老屋里面。夜里狼都可能跑到院子里,她就整夜不睡觉在那儿纺线,如果有一点好吃的,给蒲松龄留着,有时留的时间长了,都坏了。这么好的一个妻子,但是个柴米油盐的妻子、糟糠之妻。所以有些研究蒲松龄的专家就发现一个线索,说蒲松龄有第二夫人,什么根据呢?蒲松龄文集里有一篇《陈淑卿小像题辞》,这篇文章是说:文章的作者和陈淑卿自由恋爱,父母不同意,最后两个人私奔了,然后是个悲剧。但是很快就有专家又考证出来了,陈淑卿是蒲松龄从南方归来在淄川丰泉乡王家坐馆给一个叫王敏入的人代写的文章,这样一来蒲松龄的所谓第二夫人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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