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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哲学思想

笛卡尔主义主要包括以下两个观点:第一是确立了主体的独立地位,并建立了主体与客体相对而存的“两分法”,其二是给出了“主体同一性”的假设,即“所有的主体都具有相同的心智框架”,因此主体之间是可以彼此“抵达”的。可以说,我们迄今为止依然思考、生活、行走在“笛卡尔坐标系”下。就像牛顿力学依然是眼下绝大多数人认识这个世界、制造机器、了解运动最基础的知识一样,“笛卡尔坐标系”确立了我们无论推理、论证,还是演算、求解,甚至思考、判断的基本框架,成为时代的一种认识范式,这种“范式”有一个非常简单的等式,即“科学=理性进步”。扩展资料:笛卡尔建立了近代哲学的第一个体系,他被称为”近代哲学之父”是当之无愧的。他以”普遍数学”为方法论,按照分析和综合的方法论规则,把”自我”作为第一原则,建立了”明白清楚”的真理的内在标准,一步一步地推导出关于心灵,上帝和物质的确定知识。他的哲学体系像数学的公理体系一样,有简洁,严格与和谐之美。他的天赋观念论,理智至上的立场,以及身心二元论都表现了唯理论的基本特征,对后来哲学产生了巨大影响。参考资料来源:-笛卡尔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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