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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那么如何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或者零售许可证呢?
工具/原料

烟花爆竹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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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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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方式:申请人自行向各地方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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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资料:  1、《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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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许可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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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程序: 1、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所需资料; 2、安监部门进行现场审核; 3、安监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 4、签订《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责任书》; 5、领取《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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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时限: 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

各省对申请的程序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但大同小异,在办理前打电话咨询各地安监部门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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