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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把握物业费交与不交的尺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正当理由”,应当限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或者业主不交费用是基于正当的、合理的理由,才能构成业主拒交的“正当理由”。
工具/原料

法律依据

方法/步骤
1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的

2

未履行船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是要有有力的证据。

3

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这时可以不用交物业费。

4

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随意扩大收费项目。

5

得交物业费,如未居住使用但已经收房了的。这时,你不能以未使用来拒交物业费。

6

不管你与物业是否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只要你已收房或已确实享受了物业服务的,这是肯定要交的。

7

你还得帮原业主交物业管理费,如果你购买的是二手房,且原业主还欠着物业费的情况下,你得补交。起诉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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