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 -2006)是针对生活饮用水检测的标准规范,主要用来检测自来水或者井水等水质,特别适用于在水质情况不太了解的情况下,此标准项目覆盖面广,能有效对水质进行判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中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饮用水检测常规指标涵括微生物指标、毒理指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包括企业和消费者常检测项目,由于范畴广,基本能满足需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中消毒剂余量限量要求;水质非常规指标,其中有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这两个特殊项目,由于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可通过饮用水传染并使人致病,普通人对“两虫”疾病普遍易感染,对免疫力低下或者缺陷甚至会危及生命。两虫问题严重威胁着人们的饮用水安全,成为重点防治的公共卫生疾病。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是针对瓶(桶)装饮用纯净水的水质检测标准,规定了瓶(桶)装饮用水的指标要求、仪器、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贮存、包装、运输、标识要求和检验方法。
原料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感官指标有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理化指标包括,pH值、电导率、高锰酸钾消耗量等;微生物指标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菌),后两项限值不得检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GB19298 -2014)代替《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9298-2003)及第1号和第2号修改单,范围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但不适用于天然矿泉水。
检测方法指向GB/T 5750、GB 2762、GB 4789.3、GB/T 8538。对比《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9298 -20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GB 19298-2014 ) [7明显区别就是污染物限量符合C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2012)规定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的限量指标,其中涉及饮用水有如下,铅:包装饮用水≤0.01 mg/L;镉: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0.005 mg/L,矿泉水≤0.003 mg/L;汞:矿泉水≤0.001 mg/l;砷:包装饮用水≤0.01 mg/L;亚硝酸盐: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0. 005 mg/L,矿泉水≤0. 1 mg/L;硝酸盐:矿泉水≤45 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