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1232今日阅读:91今日分享:37

破坏耕地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

破坏耕地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xx,男,汉族,现年29岁,住县府路东段。案件来源:群众举报案  由:破坏耕地经查实,xx未经批准于2009年7月23日擅自在xx镇xx村耕地取土。经现场勘测,该宗地位于xx镇xx村北,东边长xx米,西边长xx米,南边长xx米,北边长x米,面积为xx平方米(折合xx亩)。该宗地东邻:xx的地,西邻:xx路,南邻:xx路,北邻:沟,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勘测笔录、xx镇基本农田保护图及证人证言为据,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xx未经批准破坏耕地取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豫政办[xx]xx号》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限期改正。二、处以每平方米xx元的罚款,共计xx(大写)人民币(xx元)。上述款项,限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xx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缴款手续到xx县国土资源局办理。逾期每日按罚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提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两份,向xx市国土资源局或xx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本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