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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易概述及需缴纳的费用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商品房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清单:
卖方需缴纳的税费:
1

个人所得税:转让满5年(含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并在1年内不再购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个人住房,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不论年限,均按成交价2%征收个人所得税。

买方需缴纳的税费:
1

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1%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不论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均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对购买普通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则同样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2

登记费:80元。

3

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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