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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治疗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胃癌的TNM分期法,可确定治疗原则。初期、Ⅰ期:作根治性手术。Ⅱ期、Ⅲ期:作根治性手术,术后辅助化疗,或作术前、术中化疗。Ⅳ期:主要作化疗,必要时作姑息性手术或放疗。 胃癌早期以手术切除为主,但手术后2年内有50%—60%的病人可出现转移,因此术后辅助化疗被广泛应用,也有用术前化疗,以提高手术切除率和生存率。对低分化腺癌、肿瘤侵犯浆膜或有局部淋巴结转移者予以术后辅助化疗,一般于手术后2—4周开始,1—2年内给予3—4个疗程的化疗。化疗还可用于术后复发转移及晚期不能切除的病人。放疗因其对正常胃黏膜较敏感,不易达到根治剂量,故目前仅采用术前和术中放疗。放化疗会产生极大毒副作用,如恶心呕吐、白细胞低下等,可以配合中药第三代去壁技术灵芝孢子粉增效减毒。 近20多年来国内外胃癌术后的5年生存期一般介于20%—30%之间。由于日本胃癌发病率高,对胃癌研究较广泛,其治疗在世界上居领先地位,曾报道术后5年生存率达50%左右。外科手术切除至今仍是治疗胃癌的主要手段,改善其预后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早期胃癌在治疗病人中的比例。其次是改进治疗方法,根据病灶情况选择合理的手术方式,施行彻底的淋巴结清扫。此外,采用综合治疗手段,尤其是术后的辅助化疗及免疫治疗可使Ⅲ期胃癌病人生存率提高,其5年生存率达38%,而单一手术者仅为12.8%。全身化疗对术后复发病例的有效率为30%—50%,平均缓解期3—7个月。术前放疗一般可提高10%的手术切除率。因此,目前胃癌治疗的手段仍以手术为主,强调综合治疗。1.胃癌根治性切除术是目前惟一有可能将胃癌治愈的治疗方法,因此胃癌的诊断一旦确立,如病人条件许可,应力争早日施行根治性切除手术。2.胃癌因局部或全身的原因,如病期较晚或心、肝、肾等主要脏器有严重合并症而不能作根治性切除术时,也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争取作原发病灶的姑息性切除,以利于开展综合治疗。3.进展期胃癌即使施行根治性切除,但由于亚临床转移灶的存在,仍有较高的肿瘤复发及转移率,因此必须积极地辅以放射、免疫及化学治疗等综合治疗以提高疗效。4.各种综合治疗方案应根据胃癌的病期、肿瘤的生物学特性以及病人的全身情况等综合考虑,选择应用,而并不是治疗手段使用愈多效果愈好。5.对不能手术切除的晚期胃癌,应积极地开展以中西药物为主的综合治疗,中药高浓缩灵芝对大部分晚期病人仍能取得改善症状、延长生命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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