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专利侵权诉讼的归责原则 这样可以使人民法院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能正确认定被控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也有利于专利侵权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具体分析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应承担的后果。关于专利侵权诉讼的归责原则笔者认为应以“过错”为前提,专利权人只要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即可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人举证证明其主观不具有过错成立的,则不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但仍应承担停止侵权的实体责任;关于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人,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所销售的是侵犯专利权的产品,销售者应依法律、法规、规章或当事人的合同约定等,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但是对于已被告知其所销售的系侵权产品仍继续销 售的,应当承担故意侵权责任,不能免于损害赔偿。
细化定额赔偿的适用条件、确定可参考因素 1.定额赔偿适用条件应细化为:(1)原告的损失确属于难以确定,如:专利产品仅是专利权人众多的产品之一,专利权人尚没有进行专利产品的开 发;(2)被告的获益也难以确定,如:不知道被告具体的生产时间;生产数量;平均销售价格;平均的产品成本等;(3)专利权人尚未就专利权进行转让等,无 法计算出具体的损失,亦难以依转让费的倍数确定具体的赔偿款。 2.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参考因素应包括:(1)被侵犯的专利权的创造性,专利权人开发专利的投入等;(2)被侵权的专利权的经济生命周期,市 场价值;(3)侵权人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长短、涉及的范围、侵权行为的手段、侵权情节的恶劣程度、侵权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否严重;(4)侵权人的侵权获 益;(5)侵权人在侵权行为发生后的态度,侵权人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等;(6)侵权是否给专利权人专利产品的商誉造成损失等;(7)权利人在进行侵 权诉讼中的合法支出是否合理,合理支出应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差旅费和报酬,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出的费用,必要的鉴定费、咨询费、 公证费、证据保全费和证据材料的制作、邮寄费用等。
法定专利损害定额赔偿标准应当细化、量化 1.故意侵犯他人专利,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的后果特别恶劣的,赔偿额应定为50万元,甚至可以依公平原则超过50万元。 2.故意侵犯他人专利,情节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恶劣的后果的,赔偿额应定为30~50万元。 3.故意侵犯他人专利,情节严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赔偿额应酌定为10万元~30万元。 4.一般侵权,赔偿额应限定为10万元以下。 5.一般侵权,情节轻微,且在侵权行为发生后,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侵权影响的,赔偿额应酌定为5000~1万元。
另外,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时,应考虑我国东、中、西三个经济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差异,真正做到公平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