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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婚姻法必看的六大绝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出炉,最受瞩目的无疑是“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媳妇没有份儿”。在结婚免不了得买房的国情下,这一解读在男女间搅起了不小的波澜。表面上看去,你身边的男人依旧那么彬彬有礼,女人依旧那么温文尔雅。网络上,却掀起一场性别暗战。女人们出招应对新司法解释,男人们来者不拒,见招拆招。  女人出招  应对新司法解释必看6大绝招  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多数新人婚房都是由男方购置的国情下,网络上有男人说:“以前结婚买房是坑爹,现在结婚买房是坑丈母娘”。“对付新司法解释,姑娘们和姑娘们的妈,有的是办法。”对此,女人们决定,要hold住感情,也要hold住房子。于是,一个《女人必看6招应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帖子在不少论坛流传,里面可是出了不少狠招。  出招一:结婚前要求男方先把他妈给的房子卖掉,再买一套,房产证上写上双方名字,不这样办就休想结婚。  出招二:两人共同买一套,但女方只出卫生间面积的钱,如果以后离婚,女方把卫生间门钉死再离开,如果男方擅自打开,就到法院去告他,他花钱要买回也不卖给他。  出招三:生了小孩要求男方给予冠姓费用,小孩从女人肚子里生出来,凭什么姓你男的姓,不给巨额冠姓费,小孩就随女方姓。  出招四:男方父母买的房,内部装修由女的来负责,把里面的水电全改掉,如果以后离婚,这些东西全部拆掉,把水电结构也全毁掉,让你男的以后好受。  出招五:大不了不结婚,就同居。不想生孩子就不生,想生就生一个,以后双方不再互相喜欢了,如果男方想要孩子就坚决不给他,想要拿房子来换。  出招六:反正家里没有一样东西是女方的,那么好,女的住一年就把房子破坏一年,以后离婚了房子也卖不出去。就是想卖,女的可以到网上去发帖,说那是个凶宅,发生过凶杀案。  总结:别忘了,现在中国女的少男的多呢,不来讨好我,你就别想结婚,结了婚也叫你不安生。  男人接招  来者不拒 见招拆招  对此,网友“xiyulianxiang”倒是看得比较透。“这是在用调侃的方式宣泄对新司法解释的抱怨与不满,那我就借此思维拆一下招。”前来拆招的男性网友不止他一位,主要观点如下:  应对一:何必如此麻烦,直接强制他进行更名不就可以了吗?不过,果真如此,我想你们两人的感情已经变质。提醒欲要采取此行动的女同志们,此招风险很大,不保证你们的恋爱就此夭折。  应对二:这个方法在法院行不通,因为法官判案都会考虑到执行的便利。如果夫妻离婚案中要牵涉到分割房产,一般都是一方得房并给另一方补偿。这种离婚不离家的情况不太可能出现。  应对三:孩子一出生就要“巨额冠姓费”,这是夫妻还是做生意的?法律规定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的,怎么能单方面擅自做主呢?  应对四:此招有点野蛮且失去理智,这东西很容易解决,您怎么毁的,就再怎么装回去,总、、全毁了吧?  应对五:很遗憾地告诉您“正中下怀”,不解释,我想大部分男人邪恶地笑了。  应对六:请问,您的婚姻有意义吗?  总结:您的思维方式让我莫名地感到悲凉,偏激的思维容易造就杯具的人生。难道您的思想中婚姻就等于财产吗?婚姻是需要经营的,包括物质亦包括感情本身。不要因为一部未必适应在自己身上的法律而整日惴惴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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