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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社保费率如何调整?

最近,国务院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对社保缴纳基数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进行了调整,对单位职工影响不小。下面就一起来看看5月1日起,社保将会发生哪些变化。
工具/原料

社保

方法/步骤
1

养老保险。自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降低至16%,如果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以降低至16%,若是低于16%则要设法提高至16%。

2

失业保险。自5月1日起,某些省份实行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可以延长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一年,即延长到2020年4月30日。

3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同失业保险一样,自5月1日起,可以延长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一年,即延长到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约束在18-23个月地区下调20%,24个月以上地区下调50%。

4

社保缴费基数。城镇非私营单位及私营单位,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降低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60%-300%基数之间选择。

5

养老保险将实行省级统收。加快推进统筹,实现对养老保险全省省级统收,争取在2020年底前完成目标。

6

养老保险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加大养老保险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缓解地方收支压力,平衡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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