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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哪些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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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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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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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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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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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第二十五条 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除权人可以解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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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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