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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社区办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般在社区办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现全国统一是80元/月的生活奖励),需是社区辖区户籍满60岁的居民,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遗失证明》,并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
工具/原料
1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独生子女光荣证》或《遗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方法/步骤
1

申请。申请人携带资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光荣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遗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等)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计生专干处进行申请。

2

初审。社区专干会初步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完善资料,并提交社区领导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公示。

3

审核。社区初审合格并通过评议公示的(公示期间无人举报的),社区计生专干将资料(包括申请人资料、评议资料、公示资料)上报所属街道办计生行政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二次公示。

4

审批。街道办计生行政部门通过审核公示的(公示期间无人举报的),上报所属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公布和资料存档,并录入个案管理信息系统。

5

发放。由区级卫生计生部门发放存折(或银行卡),由街道下发到社区专干处,让社区专干发放到申请人,并通知申请人到银行进行激活卡和修改密码等。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收到卡一定要到银行进行激活和修改密码,否则将无法提取。

2

若公示期内有人进行举报的,将对申请人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再次审核。若出现虚假资料或二次领取的,将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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