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用人单位往往利用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大意马虎、不甚关心的特点去故意设计一些陷阱,等求职者在最后发现时才追悔莫及,那么,在签订劳动何同时应该注意哪像方面的陷阱问题呢?
注意的陷阱:
1
押金方面的合同。 用人单位在招工时用种种名目像求职者收取保证金、抵押金等作为押金,等到期时,这份钱就会要不回来。面对此种情况,求职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3
包身方面的合同。 很多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多少年内不能跳槽至,否则就会扣留下劳动者的人事档案。记住,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的不受此类合同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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