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560今日阅读:145今日分享:43

工伤工资怎么给发放标准

很多人在遭遇工伤后,对于工伤期间的工资是怎么发的不是那么明确的了解。不用担心,来看看下面的相关法律规定,一定有所收获和帮助的!
工具/原料
1

工伤待遇

2

工伤期间工资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3

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工伤期间发放工资标准的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发放;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