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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义利观意义解析

传统义利观意义解析 作为中国传统伦理价值观的核心问题,传统的义利观详细阐述了协调和分配利益的最高价值标准,对于处于当今协调利益中心地位的法律具有重要的指导要的导向作用。义利问题的讨论对法律道德文化有重要意义,同样对于现代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传统义利观的历史考察  “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传统“义利观的渊源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孔子把追求“义”看做君子的崇高品格,认为“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比也”,君子要唯义是从,但他也承认“合义之利”的合理性,提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孟子基本沿袭了孔子的思想主张,“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认为义是一切行为的准则,必须予以遵守。  汉代董仲舒提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义利观,并得到政府的大力推崇,成为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道统。发展至程朱理学,义是天理,利是人欲,二者相互对立,其观点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彻底否定人的欲望。二程认为“灭私欲,则天理明矣”,对追求利的一切行为无不深恶痛绝,将天理与人欲绝对对立起来。  纵观中国古代传统义利观,重义轻利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兼具以义导利观念。这一思想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  二、义、利的具体内涵  中国传统义利观中,“义”是指伦理道德,后经董仲舒、朱熹将它哲学化和神学化为“道”,即当时社会的精神支柱和正义的最高价值标准。“义”是人之为人应无条件弘扬的最高价值,是体现人之为人的尊严和崇高的精神价值。随着社会的变迁,“义”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即义的指导作用和导向作用,“以义导利,以义制利”的观念也愈加被世人所重视我们是一个由专业撰稿者和高校教授、硕士、博士团队创办的集写论文、发论文、职称论文发表于一身的求助平台,网站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论文写手队伍,包括高校的讲师、博士和研究生以期刊编辑等优秀人士,为您提供专业、快速、全面的论文写服务;同时网站与众多期刊合作包括经济类、教育类、医学类、科技类和文学类国家级、省级期刊、部分核心期刊在内的论文,您只需提供详细的论文要求和论文相关资料,本站的写论文手将迅速的为您撰写,并及时与您沟通直到你满意为止;如果您需要发文,我们会提供合作的期刊供您选择,并及时与期刊编辑联系,确保您的论文发表。(Q Q: 2 。,7。8。5。4。2。8。5。2 电 话:1 。8 。2。3 。1 。1 。2。 6。1。0。1。)。。  “利”即利益,传统义利观中的利主要是指物质利益,是属于物质价值的。传统义利观鄙视、淡漠个人利益,反对唯利是图,这对于维系人际关系,避免社会冲突,具有重要意义。但其缺陷是显然的,忽视功利和效率,特别是个体利益和个体感性要求的倾向,对社会发展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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