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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患官司经验分享

一、医疗案件情况: 1、小孩住院2天,手术失败导致死亡;死亡原因不明; 2、医院答复:“他们已经尽力,死亡原因不知道”。二、处理经过: 1、医院建议双方尸体解剖鉴定,查明死亡原因;由于家属老人无法接受,因此放弃; 2、当天找医务处协调,并封存住院电子病历; 3、经过多次与医院协商,要求解释清楚死亡原因,医院不给解释;答复“不知道死亡原因”。 4、医务处建议找北京医疗协调委员会处理,免费的,鉴定是否为“医疗事故”; 5、经过咨询,鉴定'医疗事故“比较费劲,建议通过法院追究”医疗过错“;6、找律师,并将案情和病历资料交予分析,经过讨论找到多出疑点,可以追究”医疗过错“; 7、签订”律师合同“,交费,并提供各种身份材料,并签订”委托书“; 8、委托律师,到该医院管辖法院申请立案;立案后10-15天通知开庭; 9、立案成功,通知开庭,准备材料并到法院开庭; 10、开庭后,法官要求原告陈述诉求,被告应答诉求;双方意见不一,法官认为医疗行为属于专业行业,属于通过专业机构鉴定后方可判断,征询双方是否同意鉴定; 11、同意鉴定,双方各自选择5家鉴定机构,法官通过重合1-2家中选出1家进行鉴定;如果没有重合由法官指定一家鉴定; 12、鉴定机构收到法院材料,通知律师和家属,交费并协商鉴定时间; 13、按照鉴定机构通知时间,到鉴定中心交费,一般费用(8元之间);鉴定中心协商双方合适鉴定时间; 14、按照鉴定时间,到达现场,鉴定机构5人,原告和被告各3人参与;先是双方称述各自意见,专家质问原告和被告;最后单独接见原告和被告;告知60个工作日内出具结果; 15、拿到鉴定结果,双方再次到法院开庭,原告根据鉴定结果称述诉求,被告应答,最终由法官根据鉴定结果和双方意见,判断结论,也可能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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