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那么应该什么时候签署合同呢?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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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还不能交付,为了保障能够买到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就会要求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如果确定要买看中的房产的话,通常也不需要再等什么了,在合适的时候就需要去签商品预售合同了。 实际中,如果你确定要购买看中的房产,想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需要首先确定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只有这种的才能对外销售,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条件,你才可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 按照法律上规定,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具备的条件包括下面几种: 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
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
预售方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的开发资金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4
预售方必须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5
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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