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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培训之房地产企业临时设施的财税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临时设施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工地上临时建造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等设施。这些临时性设施应怎样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在此就房地产企业的临时设施的财税处理进行分析。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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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财务处理 税务培训分析由于房地产企业的临时性设施一次性支出金额较大,并且临时性设施均不构成最终开发产品实体,也没有分摊占地面积的土地成本,根据收入与费用匹配的原则,应进行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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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设施的税务处理1、所得税的处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财务培训认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2、临时性设施的房产税处理(1)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的房产税处理 财务培训举例“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2)财务培训举例售楼部、样板间的房产税处理由于房地产企业为销售房屋而建造的售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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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培训指出售楼部、样板间的增值税如何处理(1)利用开发完成或部分完成的楼宇内的商品房装修、装饰后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使用,以后再出售。(2)单独建造临时售楼部,项目完成后拆除。(3)利用开发小区内的配套设施(例如会所)装修、装饰后,作为项目营销设施临时使用;,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4)在开发小区之外的人口活跃密集区租入或自建销售网点,项目销售完毕,转为其他项目使用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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