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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分析司考试题系列12

参加过司法资格考试的考生都知道,历届的司法资格考题对每个考生来说,必须掌握和了解。光知道答案不行,必须学会如何对试题进行全方面的分析,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现将司法资格考题解题心得编辑如下,供广大考生学习和交流。
工具/原料

电脑,书籍

方法/步骤
1

享有10万元债权,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同意,将其。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2

抗辩一:甲公司转同意 。现分析如下:。《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甲公司转让债权,并不需要的同意,就可以。该抗辩错误。

3

抗辩二:丙公司转同意。现分析如下:《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可知,的全部的同意,否则该转让无效。由此可见,之间不存在债务关系,因此,戊的代位诉讼提出抗辩。该抗辩成立。

4

抗辩三:乙公偿还债务。现分析如下:《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乙公司只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不能没有怠于行使债权,因此,戊公司不得以此为由,的代位权诉讼提出抗辩。该抗辩错误。

5

抗辩四:.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现分析如下:的债务纠纷存在仲裁条款,后同,之间亦存在仲裁条款,该仲裁条代位诉讼的抗辩理由。该抗辩错误。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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