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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买方怎样保障权益

由于买卖交易讲究的是快捷、方便,再加上双方之间存在互相信任的因素,很多情况之下卖家为了促成交易都是在不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跟买方进行交易,如果买方能够信守承诺按约付款,双方之间的合作是很愉快的,要是买方不守承诺不想付款,那么卖家要想拿到货款只能去法院起诉买方,去法院起诉是需要证据的,要是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是无法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要回钱的,那么在买卖交易中卖方怎么做才能保存好证据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法律规定,送货单或者收货单都可以用来证明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因此,在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采取让买方在送货单或者收货单上签字盖章的方式来证明双方之间的买卖情况。当然,送货单、收货单上应当写明货物名称、单价、数量及买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要是记载事项不全是无法保护卖方的利益的。  此外,送货单、收货单的签字盖章页需要特别注意,如果是给个人送货必须让个人亲自签字,不能让别人代签,别人代签对真正的买方来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给单位送货,应当让单位盖章,要是单位不盖章的话,对单位来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以上都是在使用送货单、收货单证明买卖关系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最好的做法是让律师设计送货单或者收货单,卖方可以把律师书写的收货单或者送货单当成格式版本来使用,这样一旦发生了纠纷就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要货款。  本文为转载,有问题请咨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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