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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随行卡需要什么证件

16周岁以下暂住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持本人有效的中山市《暂住证》及复印件。依据中山市流动人员《暂住证》和《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办理规程(试行),申领证件需提交的资料规定:申领《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需提交的资料:16周岁以下暂住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持本人有效的中山市《暂住证》及复印件。两张儿童半寸近照(黑白或彩色均可)。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办理随行卡,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向管理服务中心或当地管理服务站领取并填写《十六周岁以下暂住人口儿童登记表》;表格和所需提交的资料提交管理服务中心或当地管理服务站。扩展资料:儿童随行卡办理要求规定:1、在市暂住的港澳台及外国人如果已经办有《广东省居住证》的,无需再办理中山市流动人员《暂住证》和《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2、管理服务站将办卡资料统一移送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中心自受理发放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持受理回执领取《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3、管理服务中心或管理服务站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受理回执;对材料不全或对申请人身份有疑问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参考资料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山市流动人员及出租屋税费财务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4个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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