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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之下滋生的买房“歪招”

自从出台限购令以来,在楼盘销售中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众多本地市户口人员购房因此多了一道要求,即要么提供一年的社保证明,要么提供一年的纳税证明来取得购房资格,不少准备购房的外来者因此被挡在了门槛之外。那么,如果既没有纳税证明又没有社保证明的外地人,该如何买房子呢?这部分拥有强劲购买力却被禁购的购房者,成了开发商“心里的痛”,如何吸引、挽留这部分客户群,成为一些销售期房的营销重点。于是就出现了许多“见招拆招”化解政策的“歪招”。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目前,很多被“限”的购房者,或许出于刚性需求,或许是等不到楼市降价,抱着试图绕过“限购”的手法来购买房子。对此,业内专家提醒,规避招数风险很大,购房者贪图眼前利益很有可能得不偿失,提醒买房人应循规蹈矩,莫要试水冒险。
步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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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签合同后办按揭?为规避“限购令”,不少楼盘声称可先签合同付首期,等纳税满1年后办贷款。这是为外地人规避限购政策而想出购房“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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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能规避“限购”?日前,外地市民裴女士在长风西大街某楼盘购置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三居室期房。谈及自己的买房过程她颇为满意,不仅因为价格上的实惠,更让她决心出手的是享受了分期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冯女士在签定购房合同时交纳了部分房款,剩余款项可在双方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清。一位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多年的业内人士称,分期付款一方面可以缓解部分购房者的“燃眉之急”,减轻短期内的资金压力,使他们不用承担银行利息便可使购房成为可能;另一方面,也可活跃房地产销售市场,加速住宅的开发建设,可以看作是买卖双方的双赢之举。但实则购房者承担的风险很多,到时候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无法登记备案、办理产权证,即无法履行合同。此时可能还需要费尽周折从开发商手中追回已付购房款,购房者可能“人财两空”。同时,由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无法进行登记备案,无公示效力,从而潜藏着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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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纳税证明”可绕过“限购”?太原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对拥有一套市辖六区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市辖六区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辖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辖六区内向其售房。在此背景下,部分外地户籍买房,让公司出具虚假工资证明和补缴社会保险证明,到社保部门补缴社保金和滞纳金的方式,规避对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买房的限制,从而获取买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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