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审查什么内容 谢通祥: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 (二)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四)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五)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六)诉讼程序是否合法; (七)应当审查的其他情况 控辩双方争议的的焦点内容,附带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的赔偿情况、以及其它影响量刑的有关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