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有效促进了用工制度的完善,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存在一些误区,这些问题有可能损害劳资双方的切身利益。近日,北京房山法院结合已经处理的相关案例,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规避可能存在的六大风险。
方法/步骤
1
玩伎俩胡乱签名盖章
2
为避税签订阴阳合同
3
缴社保不依实际工资
4
顾关系乱开收入证明
5
签约后拒发合同文本
6
未续约仍然继续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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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伎俩胡乱签名盖章
为避税签订阴阳合同
缴社保不依实际工资
顾关系乱开收入证明
签约后拒发合同文本
未续约仍然继续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