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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的消防排水问题怎么解决?

一、消防电梯的排水  《高规》第6.3.3.11条规定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基坑的排水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灭火时排水量很大,这些水进入消防 电梯,如不能及时排除,就会严重影响消防电梯在灭火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在设计中,应在消防电梯基坑的附近位置设置独立的消防排水集水井,集水井与基坑之间预埋排水管,保证排水的需要。为防 止管道堵塞影响排水,笔者认为可设置两根DN150的排水管。消防排水集水井应低于电梯基坑,并以此标高以下扣除停泵水位来计算集水井的有效容积。集水井内的排水泵应设置为一用一备,其电源应为 消防电源,火灾发生时不得切断,排水泵的控制应为自动与手动控制,自动控制时泵的启闭由集水井的高低液位控制。  二、其它部位的消防排水  针对不同部位的消防排水,需采取不同的排水措施。由于消防排水具有水质为一般废水,平时水量很小,消防时的瞬间流量很大的特点,所以消防排水措施在条件许可的条件下,世纪星工程师介绍应尽量与平时的排水相结合。  (1)地下室的消防排水(包括消防泵房排水)可与生活排水设施合并设置,由地下室或泵房内的明沟收集进入集水坑,再由潜水泵提升后排至室外雨水管道;  (2)消防系统的放水阀和泄压阀可设置在消防泵房内,其排水可由消防泵房集水坑内的潜水泵提升排放或利用余压直接排放至室外;  (3)屋顶试验用消火栓的排水可经屋面雨水系统排放;  (4)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其它防火分区、楼层应设置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试水装置和试水阀的排水均需采用间接方式排入排水管道,且排水立管的管径不应小于 DN50;  (5)安装报警阀组的部位也应设有排水设施。如集中设置在消防泵房内,可由泵房集水坑内潜水泵提升后排至室外;如分散设置在楼层,则可由地漏收集后经排水立管排放,排水立管的管径不应小于DN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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