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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分析司考试题系列15

参加过司法资格考试的考生都知道,历届的司法资格考题对每个考生来说,必须掌握和了解。光知道答案不行,必须学会如何对试题进行全方面的分析,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现将司法资格考题解题心得编辑如下,供广大考生学习和交流。
工具/原料

电脑,书籍

方法/步骤
1

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使用该技术,乙公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

说法一:该技术成果的使。现分析如下:《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因此,均有对该项技术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该说法错误。

3

说法二:该技术成果的转。现分析如下: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根据《合同法》第341条的规定,对该技术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该说法错误。

4

说法三: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现分析如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合同法》第341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甲公司以普通使用许可使用该技术,该合同有效。该说法错误。

5

说法四: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现分析如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乙公司以独占使用许可使用该技术,该合同无效。因此,该说法正确。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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