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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的“四道坎”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重要体现,也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基础。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法律法规,对残疾人就业给予政策支持,各级残联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也不断加大对残疾人培训和就业指导的力度,但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仍然存在,总体来看,残疾人难以就业是因为在其求职的道路上有“四道坎”。      首先,身体功能障碍让残疾人的就业门坎高于健全人。残疾人由于自身的功能障碍,不能自由地融入社会生活,这是残疾人实现就业的瓶颈所在。因此,能否在残疾人生活工作的场所中为其提供便捷的无障碍设施,补偿其功能的缺失,就显得尤为重要。无障碍改造的初衷是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发现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情况却并不理想,诸如盲道、专用停车位、专用厕位、无障碍电梯、轮椅专用席位等公共无障碍设施经常出现被占用的现象。社会成员对无障碍设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意识不强,无形中就增加了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难度,更加阻止了残疾人参加社会劳动的步伐。加之由于残疾人受自身身体条件的制约,某些健全人可以很轻松就能完成的工作,残疾人往往需要付出几倍的努力,由于没有无障碍方面的相关支持,这就使得残疾人在选择工作岗位时会心存顾虑,最终与适合自己的工作失之交臂。       其次,从总体来看,残疾人文化水平偏低也制约了就业门路的拓展。以笔者所在地区为例,很多为就业苦恼的残疾人自身只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又如笔者所在的中部地区一个百万人口的县,接受高中教育的残疾人不足适龄残疾人口的十分之一,每年考入大专以上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人不足10人。要知道,在办公自动化的今天,文化水平偏低往往会使残疾人被排斥在文职工作的大门之外,而像其他一些对体能要求较高的工种职位,能适合残疾人的岗位也就更少,残疾人的就业门路,相对于健全人自然就窄了许多。       另外,在政策扶持残疾人就业方面依然任重道远。目前,虽然国家推出了各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但从效果来看与预想还有很大的距离。例如,《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预留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和服务。这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虽然写在了文件里,但在一些地方具体执行时,并不能件件落实。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企事业单位招录到适合岗位的残疾人难度依然很大,预留岗位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政策在某些企事业单位还是举步维艰。甚至出现一些企业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愿安置残疾人;更有一些企业即使安置了残疾人,也只是安排一些可有可无的岗位,甚至不安排岗位,只发基本工资。这些一系列的乱象本身就背离了以征收残保金来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初衷,也挫伤了残疾人参与社会劳动的积极性。      除此之外,在基层一些地方残疾人就业培训的内容虽然越来越丰富,但培训与就业指导之间还缺乏有效的衔接,有时候甚至会盲目的反复进行培训,这本身对人力、物力、财力都是一种极大的消耗。因此,需要在培训工作前做好调查研究,在培训过程中,主动了解哪些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知道哪些残疾人需要什么内容的培训,这样才能让残疾人学到就业相关的技术,让企业招录到自己需要的人才,残疾人职业培训的目的才能达到。而在培训工作后期还应加强跟踪服务,培训工作结束后,追踪了解接受培训的残疾人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情况,对培训之后未能跟企业达成用工协议或实现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应当深入分析其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有针对性的制定下一步的培训计划,为未来就业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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