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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禁止携带物品及处理办法

春运据快到了!很多朋友可能不知道旅客乘车时不得携带哪些物品?或者客违章携带物品时,如何处理?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

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

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

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

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

规格或重量超过免费携带范围的物品。

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

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

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

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4

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

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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